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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3年盐城市亭湖区项目服务中心等16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区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盐城市亭湖区项目服务中心等1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见附件《盐城市亭湖区项目服务中心等16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6日到2005年6月2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16日);
  6.具备《盐城市亭湖区项目服务中心等16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截止报名前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一旦录用需在亭湖区服务不少于3年;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④2023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⑥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聘人员可在笔试24小时后,按照《笔试准考证》标注的时间登陆报名网站“成绩查询”系统,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分数。
  (二)面试
  1.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达笔试合格分数线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当场向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陈述申辩。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者)。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nghu.gov.cn/)公布,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 = 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登录“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rs.zp885.top:45004/,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2.报名时间:报名和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上传以下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岗位要求提供的学位证书、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3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提供)。
  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6日9:00—6月21日16:00。
  4.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16日9:00—6月25日16: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16日9:00—6月25日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如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时,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12:00。
  4.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6月 25日16:00前向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陈述申辩。
  5.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缴纳考试费每人100元。
  (1)缴款前,在报名系统预留的手机号会收到来自省政务服务中心发出的非税缴款短信通知。短信内容包含两个重要的要素,分别是缴款码(20位数字)和校验码(4位数字),缴款金额为100元。凭此短信方可进行缴款。
  (2)支付宝缴款流程:①支付宝APP搜索“非税缴款”;②出现“非税缴款—盐城市”,点击进入;③选择“按票缴款”,点击进入;④输入(缴款书号)缴款码和校验码;⑤出现缴款信息,确认后点击“缴款”;⑥缴款成功。
  (3)缴款时间:2023年6月22日开始发送缴款短信,6月25日16:00前仍未收到短信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15-66691261)。2023年6月26日12:00点缴款时间截止,所有报名人员务必在此时间前按要求缴款。
  (4)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款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规定时间内未缴款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款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6月28日— 30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15-66691261。
  五、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ngh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信息”网页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三)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ngh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四)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其中2023届毕业生及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2.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聘用审批后将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未在亭湖区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的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申请办理调出和辞职手续。
  六、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七、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91261。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66691286。
  本方案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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