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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3年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大垛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城乡社会管理、城乡公共服务岗位15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在我市常住并有固定住所;
  2、村(社区)便民服务岗人位5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在我镇常住并有固定住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的文件规定,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2、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3、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等情形的人员。
  (6)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奋进大垛”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兴化市大垛镇为民服务中心(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方可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5)其他需要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如:退伍证、低保证等)。
  4、资格审查。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公益性岗位人员首先必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无效即时退出。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办公自动化基础操作等知识,不指定笔试考试大纲。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请报考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安置聘用
  根据总成绩,达合格线以上人员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安置聘用人选。聘用流程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做法,后续对拟安置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招聘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参照镇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管理执行。聘用为镇直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最终解释权归大垛镇政府所有。
  五、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兴化市大垛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预约报名电话:0523-80261653(大垛镇为民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953861(大垛镇党群工作局纪检科)
  0523-80953860(大垛镇党群工作局组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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