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泰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是中共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协助中共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统筹社会治理,夯实网格基础,负责全市社会治理领域有关事项的联动指挥调度。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计划
泰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计划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泰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1. 选调对象范围
全市(含所辖市、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 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2)具有3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问题被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需要回避情形之一的;
(7)在国家、省规定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上午8:30至7月12日下午6:00。
2.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tzrsks.com/)、泰州长安网(http://changan.taizhou.gov.cn/)或通过“泰州政法”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泰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相关材料打包发至电子邮箱(tzsyshzl@163.com),文件名统一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
3. 所需材料:
(1)《泰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附件1)中关于专业的要求。
4. 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审核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尤其是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惩情况、职位适应程度等。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后续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名结束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时间截止后,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调职位计划数3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并进行公告。延长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延长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仍低于拟选调职位计划数3倍的,由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并进行公告。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 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笔试准考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其他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 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者在体检前需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附件3),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2. 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看档案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四)讨论决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泰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tzrsks.com/)、泰州长安网(http://changan.taizhou.gov.cn/)和“泰州政法”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拟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对象确定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
四、政策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39971;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23-89896326(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6839479(市委政法委队建处)。
本公告由泰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1-3
1.泰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泰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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