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江苏省学校美育协会是由江苏省内从事美育教学科研的大中小学、研究机构,以及学校美育领域的专业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教育厅。协会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团结和组织全省有志从事美育教研的大中小学、教育科研机构以及与教育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教育工作者,开展美育学术研究、工作交流和实践活动,为促进美育教育的改革发展,开创江苏学校美育工作新局面做出贡献。为保证协会日常工作正常开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学校美育协会综合事务部文秘和管理人员各1名。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严格自律,廉洁奉公;
(二)拥护本会章程,自愿服从协会理事会领导和管理;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7月6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
三、薪酬待遇
固定月薪,参照厅属事业单位招聘社会人员(非编)薪酬核定。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zkfw.91job.org.cn/)
(1)报名、照片上传:7月5日9∶00-7月10日16∶00 ;
(2)资格初审:7月5日9∶00-7月11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5日-7月1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5日9∶00-7月12日18∶00。
(5)打印笔试准考证:7月18日14∶00—7月23日9∶3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报名平台(http://zkfw.91job.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详细填写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请应聘人员在个人经历中详细填写工作经历及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以及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的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②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③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1.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文字写作、文案筹划能力等。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笔试地点在南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查询。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上述范围内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公告发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zjzx.91job.org.cn/)“教育人才”栏目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原则上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所从事岗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和从事该岗位的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3.面试
面试考核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及综合能力为主。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7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zjzx.91job.org.cn/)“教育人才”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
(五)招聘政策与报名系统技术咨询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25-83335326、025-83335139。
报名系统技术(系统注册、登录、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25-66049069。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35639。
最新推荐
05-04202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资料分析(9)
07-052023年江苏省学校美育协会招聘公告
07-052023年宿迁市宿豫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7-052023年无锡市委党校招聘培训助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