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加强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26名,详见《南通市通州区公开选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正派,事业心强,遵纪守法;
2.有一定的党务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3.中共正式党员;
4.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江苏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作为招聘对象的;
6.有其它不宜报考和录用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8月2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各职位报名地点详见《南通市通州区公开选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简介表》(附件1)
4.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8月2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报名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③《南通市通州区公开选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④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基层党(工)委公章);
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如符合放宽年龄政策,提供“江苏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⑦个人2017年以来获得的各级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由相关选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应达到3:1笔试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比例核减岗位招录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选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其他事项
参加考试人员,请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选聘单位及时通知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报名成功后,缺席后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时需出示“行程码”“苏康码”为绿码,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报名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内容包括党务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体检由相关选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出现计划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各选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核实了解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岗位所必备的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和道德品行。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出现计划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录用
南通市通州区委“两新”工委对拟聘人选在“南通州组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其选聘资格,相关名额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相关选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相关选聘单位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岗位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相关选聘单位村(社区)干部管理。聘用人员须专职从事“两新”组织党务工作不少于2年,工作成绩突出的,推荐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九、工作纪律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择优招聘、公开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在选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参加选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等,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委“两新”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6513884(南通市通州区委“两新”工委)
监督电话:0513-86125999(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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