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2023年度春季校园招聘公告
苏州农商银行总部位于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美誉的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是一家具有70多年悠久历史的金融机构,其历史最早可追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成立的农村信用社。2004年改制组建吴江农商银行,201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323,是全国第四家A股上市的农商银行。2019年经监管部门批准,更名为苏州农商银行。
全行资产规模超1800亿元,员工1800余人,拥有分行、支行、分理处等各类营业网点94家,经营区域以苏州市为主,并在江苏镇江、泰州、宿迁、徐州、连云港和安徽宣城、湖北咸宁等地设立营业网点,发起设立湖北嘉鱼、靖江润丰2家村镇银行。
回首过去,苏州农商银行硕果累累。2022年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ESG金茉莉奖、普益标准“金誉奖”、连续2年获评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连续多年获评“全球银行业1000强”。
展望未来,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苏州农商银行提出重整行装,再燃激情,争取五年再造一个苏农银行的战略设想,提出要争取成为“走在行业前列的标杆银行、社会倍加认可的价值银行、员工更多获得的幸福银行”的美好愿景。
未来有你,一路同行!苏州农商银行2023年度春季校园招聘正式开启,多个岗位虚位以待,现诚邀国内外高等院校优秀青年学子加盟,期待与您同发展,共成长!
一、招聘对象
境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境外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符合对应岗位相关要求。
境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并在报到时提供;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并在报到时提供。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信用记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
4.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银保监部门银行业从业人员有关要求,符合本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员工26名。具体要求如下:
招考类别 | 工作地点 | 职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
科技类
(金融科技岗)
|
苏州
|
3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等相关专业
|
业务类
(通用岗)
|
苏州
(吴江区)
|
10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业务类
(零售营销岗)
|
苏州
(不含吴江区)
|
8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业务类
(公司营销岗)
|
苏州
(不含吴江区)
|
5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包括以下环节:
(一)报名和初选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网址(http://campus.51job.com/jsnxzp2023)并按要求注册、报名。
志愿选择及顺序非常重要,每个应聘者最多可在全省岗位中选择2个志愿填报,系统根据填报顺序,优先将简历投递至第一志愿,只有第一志愿审核未通过才会触发第二志愿简历投递。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6日24点。
2.初选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16点。
(二)笔试
线上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本行将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由本行通知统一参加面试。相关审核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四)体检、背景调查和录用
本行将组织体检和背景调查,结合综合成绩经公示后择优录用,并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被录用人员如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服从分配,本行有权不聘或解聘。
五、注意事项
1.本行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贯穿招聘全流程,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故意或过失提供虚假、不完整信息或材料,本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本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3.招聘期间,本行会通过招聘系统提示、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核进程或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
4.了解更多招聘讯息及相关动态,敬请关注:“苏州农商银行”官网或“苏州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
5.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12-63960290、63969909。
监督电话:0512-63969210。
本简章由苏州农商银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