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国有企业 (以下简称“长江口集团”),因拓展业务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具备拟报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六)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
详见《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一)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8日下午6:00。
报名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提交下列电子版材料:(1)《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可以网上下载报名表,也可加入招聘群(QQ号:703407651)后下载;(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信网网上学历查询结果、党员证明(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社保缴纳明细加盖公章)等图片资料。材料发送至专用邮箱:cjkjtzp@163.com(邮件的标题为:报考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三)所需资料一次性提交,不接受二次提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阶段,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其中以下三类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一、以下岗位招聘人员:法务(05岗位)。二、985或211高校毕业的人员。三、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能力。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以面试成绩为准。
(二)资格复审与考察。
对考试合格者先进行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2张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通过后对考试合格者进行重点考察,重点考察报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若出现考察对象不合格时,由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确定该岗位可以空缺或是否递补。
(三)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四)公示。
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长江口集团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一旦被录用,本人应在15天内与原单位解除合同;逾期未解除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接到上班通知后,在15天内未报到上班,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分数低于60分)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应聘人员考试当天须携带《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附件3),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行程卡”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招聘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13-69933010
监督举报电话:0513-69933000
附件3: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doc
最新推荐
09-132022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招聘劳
09-132022盐城市阜宁县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09-132022年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招聘
09-132022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招聘体检递补公告(第四
09-132022南京市六合区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拟聘用人员
09-132022江苏苏州工业园区青剑湖小学后勤人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