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南通市兴崇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好通能源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南通港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春季南通市崇川区区属国有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及敬业精神;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3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资格条件中有要求取得的相关资格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报名邮箱为:ccgqzp@163.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将所需的报名材料以“邮件标题+附件”的格式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内容为:岗位序号+姓名。
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期间的荣誉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及《2023年春季南通市崇川区区属国有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上传电子照片)。
(3)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招聘单位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
1.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8:00-下午18:00)。
2.资格审核地点:崇川路1号东3楼会议室。
3.参加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须贴照片);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本人二代身份证;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退还,报名表和复印件不退。
资格审核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审核。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ongchuan.gov.cn/)“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面试和适岗评价组成,由崇川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设定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适岗评价)人员名单,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适岗评价)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对应聘者的组织能力和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成绩计入总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适岗评价。主要从教育背景与资格条件、从业经历、业绩成果、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设定分值100分。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适岗评价成绩×20%,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加试成绩高者在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在规定的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区国资办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薪酬方案文件执行。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298339,0513-66889923。
十、本《公告》由崇川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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