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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夏季江苏沿海开发集团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溧水环境集团下属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ls.gov.cn/)、溧水114网站(https://www.ls114.cn/)发布。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南京市溧水环境集团下属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2023年6月30日前,与就职单位签有协议约定不得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9日—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秦淮大道401号)。
  3.报名方式
  考生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持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本人签字的《2023年南京市溧水环境集团下属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④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或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⑤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⑥《岗位信息表》中所需其他证件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应聘者需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岗位核减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114网站发布。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考试科目”。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现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结束后30天内需办理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070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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