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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军事科学院面向社会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军事科学院2021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8名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网络信息维护员、档案管理员、餐饮保障室主任、营房管理员、文印员等专业技能文职人员岗位,详见具体招考岗位计划。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社会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二)资格条件。报考技术工岗位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

  (三)学历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技术工岗位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以发布岗位明确的学历要求为准。

  (四)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9月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有关规定明确的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招考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应当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优待政策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2021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考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考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1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五、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军事科学院通过军队人才网(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08:00至9月12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军队面向社会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

  报考人员可以即时或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三)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可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届时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地点参加各用人单位集中组织的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为准,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

  理论考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基础(占20分)和专业理论知识(占80分),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组考和阅卷评分。根据岗位计划招考人数和入围比例,按照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优待)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理论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综合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主要考察操作技能(占60分)和综合素质(占40分),采取实地操作、现场提问等方式,参照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面试有关流程进行。

  综合考核前,由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准考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资格条件审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四)确定预选对象。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优待)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操作技能分项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对象。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从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依次递补。

  (七)结果公示。军事科学院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拟录用对象名单,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八)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录用审批。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的招考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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