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考试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能够服从组织安排从事各项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心健康,作风正派,善于沟通,能团结合作。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5.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9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7.常熟户籍(以户口本为准)。
8.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系统网址:
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csrc91.com/)。
3.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9日09:00-2023年6月7日14: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5月29日09:00-2023年6月7日15:00
(16:30至次日09:00及节假日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3年5月29日09:00-2023年6月7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7.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联系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0512-51935215)。
(3)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③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④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6)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常熟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8)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6月8日09:00至2023年6月9日16:0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线,合格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选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常熟人才网(https://www.csrcsc.com/)事业/国企专区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常熟人才网(https://www.csrcsc.com/)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网(https://www.csrcsc.com/)事业/国企专区公布。
八、体检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公示、录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网(https://www.csrcsc.com/)事业/国企专区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反映问题严重且属实的,则不予录用。
2.录用。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本院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市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分配办法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招聘程序。招聘工作将由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应试人员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2-52895028
十二、其他
应聘者须如实申报,无论在招聘的哪个环节,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聘用者须服从分配,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纠纷等,由本人协商解决。
十三、本《简章》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52805956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193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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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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