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江苏省泗洪县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县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正式事业编制)10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泗洪及教育概况
江苏省泗洪县地处江苏西北、淮河下游,东临洪泽湖,西与安徽接壤,位于长三角经济区和江苏沿海经济带交叉辐射区域,行政区划面积 2731平方公里,人口 110 万,是中国著名的白酒之乡、螃蟹之乡、生态旅游之乡,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近年来,我县持续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先后与泰州市姜堰区、南通市通州区、浙江海亮教育集团合作办学形成虎啸龙吟之势,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目前,全县共有普通高中 7 所、中职 3 所、初中 20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26 所、小学 23 所、幼儿园100 所,在校生 22.3 万人、在校教职工 1.2 万人。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一)》(附件 1)。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 2022 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在 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段须为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段须为学科教学(分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相关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 2021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5. 志愿在泗洪县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 5 年。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 2022 年应届毕业生;
(2) 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 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 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 3 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 5 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 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 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 号、洪政办发〔2015〕97 号 等 文 件 规 定 , 或 咨 询 、 查 询 泗 洪 县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中 心(0527—80618023);
(5) 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自 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 35 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教育局联合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各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考察标准、体检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短信回复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查看。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 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网址(扫码右侧二维码进入报名→):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一)》(附件 1)中的专业、学历、招
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资格复审现场公布。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高校毕业生除外);③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通过全国 NTCE 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类毕业生证明);④普通高校 2022 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成绩表》。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 1:3 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直接组织考试,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考点所在省份的健康码,资格复审(考试)前,考生须接受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及考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四)考试
考试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时间为资格复审后两日内,考试地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原则上采取演课(试讲)形式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超过招聘人数 3 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笔
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3 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等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 60 分(即面试总分的 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有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 30%、面试成绩占 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进行笔试的岗位,如考试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现场另行安排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另行安排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选为拟聘用人员,教育主管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以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考点学校内及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开选岗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 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 2 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 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 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 考生选岗前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考生选岗后放弃的,递补人员递补至放弃考生选定的岗位。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
员须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正式、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学籍档案材料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不少于 5 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考察、体检、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简章发布。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考试组织安排。本次招聘所有考试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进行现场监督。
(三)责任分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县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527-86239269。政策咨询QQ 群:530391461。
监督电话: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附件:《岗位简介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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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泗洪县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一)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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