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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2年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适应职业学校发展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骨干教师岗位3名,其中软件技术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心理教师1名;紧缺学科教师岗位4名,其中美容美发教师1名,汽车维修教师2名,烹调工艺与营养教师1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秦淮教育信息网(http://www.njqhjy.cn/)和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http://www.jlgzx.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取得中职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符合《岗位信息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学校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压缩包请均以“招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名邮箱:jlgzxzp@163.com。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4:00-9月19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9月19日16: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①《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⑤教师资格证;
  ⑥本人获奖证书(如有可提供)。
  应聘紧缺学科教师还须提供:①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交扫描件。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6日14:30-9月19日17:00。
  3.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于2022年9月7日-9月20日的8∶30-11:30进行陈述申辩。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9月7日-9月21日的8∶30-11:3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邮箱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邮箱中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前,初审未通过者,可补充提交证明材料,初审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补充材料。
  6.核减(取消)计划
  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7.准考证或复审通知书打印
  应聘骨干教师:资格初审通过者,可通过报名邮箱获取笔试准考证,并自行下载打印。
  应聘紧缺学科教师:资格初审通过者,可通过报名邮箱获取复审通知书,并自行下载打印。
  打印时间:2022年9月22日8:30-9月23日17:00。
  8.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1.骨干教师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由招聘单位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知识10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申领“苏康码”,并于考前24小时内将本人考前一天的苏康码、行程码、当前居住地信息、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学科+姓名”命名上传到报名邮箱里。笔试前上述信息如产生变化,应在变化当日按以上要求重新上传报备,未按此规定报备,视为无变化。如因未及时报备,造成笔试当日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本人进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本人签名承诺的《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考生健康应试须知》(见附件3),“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学校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由学校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公布。
  (3)面试
  面试在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均按照百分制计分,其中,现场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30%,模拟课堂教学占面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合格分数线均为该项成绩的60%。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均现场告知考生。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2.紧缺学科教师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紧缺学科教师,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在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的指导下,学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专业技能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经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须按照通知书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含复印件)送交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人事处811室(地址:南京市光华路125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公布。
  (2)专业技能成果评分
  由学校组织专家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专业技能成果进行评分。专业技能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及结果将于专业技能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学科技能。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均按照百分制计分,其中,现场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30%,模拟课堂教学占面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合格分数线均为该项成绩的60%。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均现场告知考生。
  (4)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技能成果评分(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面试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需按照学校通知执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25-86230003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党群科:025-526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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