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为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硬核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力“打造新时代崇学通州,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3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通州人力资源网(www.nttzrcw.com)、通州区教育云平台(www.jstzjy.net)公告。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7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2年1月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和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应聘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教师;
(7)2023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通州区教育云平台(www.jstzjy.net)。
相关高校校园网同时公布招聘公告和咨询电话。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月26日09:00~1月28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3年1月26日09:00~1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月26日09:00~1月30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月26日09:00~1月30日17:3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异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其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月31日15:00起至资格复审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资格复审、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面试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8:00~9: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综合能力考核和面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综合能力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对外公布。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可暂用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代替,进入体检时必须提供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和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暂不提供)。
(5)学生成绩单、荣誉证书、奖学金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被取消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考核组现场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主要是通过适岗评价,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通过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时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模拟上课和答辩,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包括模拟上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初步协议,收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023年毕业生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同时,由聘用单位安排岗前培训和培养计划,并安排跟岗锻炼和顶岗实习,全程进行跟踪培养。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并给予指导,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6125999(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
0513-68977872(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513-86541308(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12964、0513-86512465(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1:2023年秋季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南通市通州区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办法(2023年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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