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zsw.net)
招聘岗位详见《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材料请发送邮件至xzswrsc@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5日。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6日9∶00-16∶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7
日9∶00-16∶00。
缴费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请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密切关注邮箱,及时查看并回复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如未接到有关信息请及时电话咨询。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于审核不合格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陈述申辩,电话0516-68959980。
3.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其他条件中有要求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符合按2023年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所在党组织开具。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的证明。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班长,副班长,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院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由我校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我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打印笔试准考证: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要求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后,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而未能通过的,不退报名费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考试
考试方式包含笔试和面试,由我校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合格线,成绩在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zsw.net)公布。本次考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复习班。
2.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在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zsw.net)通知。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资格复审
我校负责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在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zsw.net)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要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我校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陈述申辩,电话0516-68959980。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我校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由我校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zsw.net)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在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zsw.net)公布。
2.参加面试的人员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合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末尾小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在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zsw.net)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我校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二)体检合格人员按我校制定的考察方案进行考察。
(三)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则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下同)。
五、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反映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我校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我校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不再进行递补。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的人员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外,一经聘用应当在学校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516-83628089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516-68959980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16-8373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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