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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3年3月江苏理工学院招聘其他专技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理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专技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四)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五)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六)身心健康,具备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3月8日15:00至2023年3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tctzp@jsut.edu.cn,发送主题请以“岗位代码+姓名+专业”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详见附件2):
  (1)《江苏理工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江苏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3、附件4)。
  (2)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次;对进入面试环节并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审核需同时提供付款截屏证明(付费方式详见附件5)。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考试者,以上费用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发送主题格式不正确、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未缴报名费用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在规定日期内未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将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同时允许已报考相应招聘岗位的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5.应聘人员与应聘二级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二级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江苏理工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人员参加考核,具体名单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考核方式如下:
  岗位1—6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即专业知识综合测试,成绩占总分的50%。第二阶段为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岗位7—8考核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讲,即教学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占总分的30%。第二阶段为技能测试,即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成绩占总分的30%。第三阶段为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依据试讲和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各阶段(环节)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计,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每阶段(环节)考核未达到合格线者均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环节)考核,面试未达到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各阶段(环节)考核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四、心理测试、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指定日期到校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公示结束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方式
  聘用合同制。
  七、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953100,0519-86953102。
  联系人:徐老师 张老师
  江苏理工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86953058
  联系人: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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