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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3上半年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校医、会计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校医、会计队伍,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会计共76名,其中2023年毕业生(含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6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校医岗位表》(附件2)、《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会计岗位表》(附件3)。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023年毕业生是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其中,教师岗位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等执行;会计、校医岗位专业目录以《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4.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7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2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 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要求具体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j.zp885.top:43004/(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系统)。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脑访问“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系统”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记住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5月18日9:00—5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3年5月18日9:00—5月25日12:00;
  (3)陈述申辩:
  2023年5月18日—5月25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3年5月18日9:00—5月25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3年5月18日9:00—5月26日12: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方式”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城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财务结算中心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1、2022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无法提供,则需提供毕业后未就业承诺书);④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⑥贴有照片的《报名表》。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④工作经历证明,也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参保证明、缴费明细)代为证明(无工作经历的不需提供);⑤贴有照片的《报名表》。
  归国留学人员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5月25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5月26日14:00—18: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对少数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②《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施行后,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未满人员;
  ③2023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音乐、信息技术、动漫设计学科还需加试专业技能。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加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盐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教师岗位笔试主要考查政治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政治理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教育重要论述,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以考查应聘人员相关学段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分析设计能力为主,兼顾高校就读阶段所学学科专业知识。技能学科以考查应聘人员相关学科知识和相应技能测试为主,兼顾教育教学分析设计能力。校医、会计岗位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日期:提前7天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http://ycedu.yanche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城市教育局官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3.资格复核与心理测试。面试前,盐城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与心理测试。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其中,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包括微型课教学和答辩两部分,总分为100分,按微型课教学占80分、答辩占20分计算面试成绩,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和答辩。报考音乐、信息技术、动漫设计学科教师岗位者上微型课和答辩结束后加试专业技能。上微型课、答辩和专业技能加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面试人员。校医、会计岗位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5.总成绩计算方法: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20%计分;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 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和盐城市人社局官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盐城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以便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被聘用到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由盐城市教育局根据“局管校聘”的要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5-88881565、88228661、88228610(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1628。
  本公告由盐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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