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江阴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6日至2005年6月8日期间出生)。
(五)户籍要求
1.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学前教育)报考的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限江阴市户籍。
2. 符合以下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均不限户籍: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的,父母为江阴户籍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符合随军条件江阴驻军人员的配偶。
3. 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其他留学回国人员限江阴市户籍,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六)教师资格等要求
须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七)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符合回避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毒戒毒,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 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 已被江阴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有关说明
1.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7月底前毕业生,以《2023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准。
2. 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6月6日9:00-2023年6月8日16:00
2. 报名网址: http://rsksbm.jyrlzy.com:8000/
3. 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6月6日9:00-2023年6月8日16:30
4. 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6月6日9:00-2023年6月9日16:00
5.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6月6日9:00-2023年6月9日16:00
6. 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6月6日9:00-2023年6月9日16:30
(二)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报名费90元/人,面试费90元/人(苏财综〔2021〕17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X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 考生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江阴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
4.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6月16日24:0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按要求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0-86710513(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五)报名咨询电话:0510-86862417(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在合格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考试内容为幼教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综合运用能力等。
2.第二阶段:面试。分试讲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试讲内容为幼教相关教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技能测试内容为蜡笔画、钢琴弹唱。
第二阶段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
3.总成绩。
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
(二)相关考试要求
1.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2.第二阶段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对第一阶段笔试、第二阶段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取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单向选择并确定拟聘用单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见附件2。
参加单选并签订单向选择确认书的考生视作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如果放弃岗位,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2.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少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3. 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4.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八、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由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江阴教育网(http://www.jsjyjy.net)、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2413(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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