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商学院:办公室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文秘或公共管理类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有高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学院相关行政工作;
2.做好文件的发放、通知和收缴工作;
3.做好学院档案建设;
4. 做好学院各类行政会议、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
5. 承担部分教学管理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三江学院人才招聘(http://sjzp.sju.edu.cn),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三江学院岗位应聘网上填报指南》(http://sjzp.sj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gsxq/1/0e6e20d899c3498ba13b38aebb44344e)
微信报名:微信关注“三江学院”公众号,进入“人才招聘“,注册报名。
上传材料:
(1)本科阶段以来(含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身份证、专业技术技能职务资格证书;
(3)其他证明个人工作经历或能力的材料。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直系亲属为我校工作人员,请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3)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的,三江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拟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视初审情况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报名考试费用一律不退。(缴费要求在初审结束后详见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
五、考核程序
1.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初审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初审结果及后续考核等将通过我校招聘系统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个人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招聘系统内发送或根据情况在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3.复审。考核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4.体检与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录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六、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七、联系方式
法商学院:章老师,025-52366083;
人事处:张/詹老师,025-5289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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