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无锡市中医医院2014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认为首批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2017年被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国家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具备良好的培训条件,拥有丰富的中医药人才培养经验。
为深入贯彻《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4】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合格的中医医师,现开展2021年度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含中医全科)的招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委托培养学员:由各医疗机构招聘,被该单位委派全程在我院接受培训的学员。
2.社会化学员:无工作单位的应届及历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中医类别住院医师临床培训学习和工作;
(四)中医学专业(含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等符合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专业范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五)自愿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4日(工作日7:45-11:30,14:00-17:00)。
报名方式:委培学员由委培单位派人统一现场报名(不接受个人申请),社会化学员通过网络报名。
报名地点:无锡市中医医院科教楼9楼教学办公室2。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一)委托培养学员:单位统一报名时需提供每名报考者的以下材料:①《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一寸照片1张(贴于报名申请表上);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⑥委培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⑦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申请表及所有复印件需由委培单位审核后盖章。
(二)社会化学员:①《社会化学员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②个人简历一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应届生: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在校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⑤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⑥研究生应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⑦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与医师执业证书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wxzyyjxb@163.com。
现场报名需体温正常并提供苏康码绿码及行程轨迹,非本市报名人员请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我院现场对以上材料逐一审查,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录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时间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0:30 理论机考
(二)考试地点
科教楼9楼多媒体教室
(三)考试范围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考试内容和中医住培相关专业知识
(四)考试要求
1.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绿码和行程轨迹,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外,应全程佩戴;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
2.携带个人健康申报书(附件3,体温为当天体温),申报书由
本人签名确认。
3.考试迟到超过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五)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以及我院拟招录各专业方向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其中拟招收的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安排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予以录取。
招收名单确定后,医院与相关学员签订规范化培训暨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需签订“基地-委派单位-培训学员”三方协议。
同等条件下,对下列人员我院将优先录取:
1.我院“医联体”、“对口支援”单位人员;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书人员;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4.培训专业为中医全科人员或选择急诊、儿科培训方向的人员。
五、相关事项
(一)我院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及江苏省中医药局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二)学员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后,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对参加培训人员按相关标准考核发放培训补助、住宿补贴等(单位委派培训学员的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社会化学员享有本单位学员同等待遇。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申请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同时我院有权向其收取一定的培训费。
(四)学员在培训期间若有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我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理,直至终止其培训资格并通报委培单位。
六、招生咨询
招收工作咨询电话:0510-88859999-79008
联系人:戴老师、周老师
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申请表.doc
社会化学员申请表.docx
个人健康申报表.docx
无锡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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