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2021年冬季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2.1986年12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1981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6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1年12月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1年1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报名时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毕业的考生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海门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2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2021年冬季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hmqzyyrsk@163.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9:00-1月7日16:00。邮箱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制作成PDF扫描件:
(1)带电子照片的《2021年冬季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2022年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会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2212992,18936188720,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4日9:00-1月8日16:00。
考生报名后,由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依据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资格初审情况在24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邮箱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2212992、18936188720。陈述申辩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00-1月9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1月4日9:00-1月9日18:00。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4.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网站(http://www.jshmzyy.cn/,下同)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 -11︰00。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按实收取。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邮箱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四、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应聘岗位代码为01-26只进行面试,其余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组织实施,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一)笔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由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大纲教材。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5.防疫注意事项。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报考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指挥,服从管理。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在公开招聘期间对应聘人员认真落实“两查一测一提醒”(查电子健康通行证、查戴口罩,测体温,提醒不聚集)事项。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嗽等异常症状,同时无28天内境外或21天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见《2021年冬季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3 )。有最新防疫要求的由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另行告知。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实施。
1.资格复审对象。应聘岗位代码为01-26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行资格复审;其余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应携带材料。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就业协议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2年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人员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3.资格复审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应聘岗位代码为01-26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余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应聘岗位代码为01-26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其余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网站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经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用人员如为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等在2022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2022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2022年12月31日,聘用手续在其毕业后30日内办结)。其余人员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相关政策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区卫健系统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研究生学历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生活、住房补贴,具体以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为准。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12992(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组织人事科)
纪律监督:0513-82204267(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监察科)
0513-82296500(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1.2021年冬季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1年冬季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1年冬季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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