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因工作需要,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现面向社会公开紧急招聘20名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人员(劳务派遣性质),派遣到宿迁市中医院、区疾控中心实验室从事核酸检验相关工作(具备省级核酸检测资质优先)。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岗位及资格要求
性 别 |
不限 |
招聘人数 |
20人 |
年 龄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学历学位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要求 |
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医学检疫等相关专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受记过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可在宿豫政府网政府(http://www.suyu.gov.cn/)信息公开板块人事信息栏查询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公告。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材料:本人二寸照片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宿豫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楼201室,应聘人员应填写《报名表》,报名咨询电话:0527-84456100(宿豫区人社局);0527-84465965(宿豫区疾控中心)。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2.资格初审:报名时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3.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地点见技能测试通知书。
(4)参加技能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技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和疾控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纳入考察范围。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技能测试得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安排,与宿豫区人社局下属的宿迁市钟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宿豫区国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市中医院实验室工作,招聘人员必须遵守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合同期限暂定为1年,期满后则由区卫健局视疫情处置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试用期为3个月。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处理。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4200元左右/月,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七、其他要求和说明
1.在招聘中,请考生关注:宿豫政府网或接听招聘单位电话、短信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本简章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宿豫区人事招聘报名表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