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专业人才2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卫生健康人才需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2.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4日至2004年4月19日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人员可登录网址http://218.92.240.48:8009/login.asp进行“新用户报名”。登录报名前考生必须详细阅读报名须知,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的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提交后自行打印《江苏省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检验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诚信承诺”栏签字确认。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9:00—4月19日18:00
缴费时间:2022年4月14日9:00—4月22日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注意事项:①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相应岗位报考,并与所要求的专业一致;②县外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经单位批准的辞职(聘)材料;③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详见报名系统支付宝收款码),支付时必须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缴费时间截止2022年4月22日18:00,逾期未缴费、或因未备注姓名及岗位无法确认报考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退还考试费;④考生在报名后要保持手机通畅,如因手机号码不准确或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由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对考生网报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考生可在2022年4月21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审核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射阳县卫健委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3.本次公开招聘设1:3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卫健委商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2022年毕业生暂无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另外,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6.取得聘用资格的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或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2.考试方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分别为50分和60分。
(1)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人选在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的组织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执行,具体规定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行业相关执业要求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卫健委负责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政审标准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进入选岗程序人员名单。
五、聘用
1.选岗: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不服从选岗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将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heyang.yancheng.gov.cn/col/col16553/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同时,享受我县相关人才优惠政策和本系统人才引进待遇。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递补。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六、咨询电话
江苏省射阳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5—69858628
江苏省射阳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0515—82352565
七、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68035250,0515—82382036
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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