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因工作需要,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灌政办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81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七)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3),有工作单位者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9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地点: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教育科(灌南县集中办公区卫健委大楼406室)
3.联系人:张飞 姚雨馨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部分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经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简章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简章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③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H01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H02-H28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医学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100%
总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依法解除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其中H01-H05岗位聘用人员需同意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分配至除(新安镇卫生院、硕湖卫生院、第二人民医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使用。
薪酬待遇不低于灌南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696905。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4.同意报考证明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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