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急需紧缺和工作需要,经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同意,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公开招聘14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年内参加丹徒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拟录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十一)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2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时间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19日。电子邮箱报名流程: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详见下面“报名材料”)做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命名,发至2656600804@qq.com邮箱。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办理预报名手续。网上报名者必须于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上午8:00-11:00,)到资格审核地点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核。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联系电话: 13914555617(吴老师)、13815158727(李老师)。
2.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携带《2022年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单,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
(2)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证明,并签订“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如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档案托管证明,并签订“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二)资格审核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上午8:00-11:00在蚌埠市湖畔明珠大酒店大堂(蚌埠医学院龙子湖校区南门对面,蚌埠市龙子湖区学府路666号龙湖春天北门)。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三天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另行补充公告。
(三)核减或取消岗位。资格审核后,区卫健委统一填写《2022年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报区人社局备案。如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发布公告核减、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卫健委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法
1.笔试内容:
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笔试时间为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具体时间、地点(蚌埠湖畔明珠大酒店)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当天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内容: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11月24日上午(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报名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见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
(二)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
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丹徒区卫健委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丹徒区卫健委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参照上面规则执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1-80873661
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1
区卫健委报名咨询电话:0511-8898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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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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