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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招聘

2023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科骨干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秀青年人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表);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截至来我院正式报到上岗前在原单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公告发布有效期一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报名。应聘者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个人简历、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jszjyyrsk@126.com,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邮件主题请标明高层次人才应聘,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试
  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镇江市卫健委、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社局、镇江市卫健委、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列入事业单位编制。被聘用的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招聘单位正式通知报到后两个月内未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2.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待遇
  1.学科带头人参照同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待遇“一事一议”,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2.学科骨干、优秀青年人才享受60万至80万不等的人才引进待遇。
  3. 符合《关于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建设人才集聚福地的若干意见》(镇发〔2021〕13号)、《镇江“金山英才”医学领域高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镇卫发〔2020〕33号)条件的,可申报相关项目,享受100万至300万不等的项目资助。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0511-85248348
  监督电话:0511-88912870、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11-88917711、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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