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省卫生健康委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现有江苏路172号、迈皋桥122号两处办公区。为推动江苏省卫生人才高质量发展,加强单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应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7、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1日9∶00-3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1日9∶00-3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1日-3月30日工作日期间9∶00-15∶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1日-3月30日工作日期间9∶00-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25-83759969潘老师。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1号和2号岗位应聘者如为公共卫生专业,须为流行病与统计学方向;8号岗位应聘者如为公共卫生专业,须为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方向;10号岗位应聘者如为公共卫生、公共管理专业,须为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方向;12号岗位应聘者专业须为化学专业的物理化学方向。报考以上5个岗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毕业证书发证单位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证书上已注明方向的可不提供)。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南京、成都两市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
(二)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及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拟聘用人员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2023年毕业生于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759969;025-83759310
联系人:见原文。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621;025-83268279;025-83759909。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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