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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招聘

2023年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体检公告(第一批)

  根据《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公告(长期)》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第一批)进入体检人员(见附件)。
  二、集中时间、地点
  体检考生请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7:45在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西门南通市职工服务中心门口集合,由南通市卫健委统一安排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成绩通知单、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水笔、体检费用400元参加体检。
  2.正处于孕期、生理期内的女考生应主动说明情况,部分体检项目可暂缓体检,后续补检。孕期考生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生理期、哺乳期考生部分体检项目如需暂缓的,需现场提交暂缓体检申请书。
  3.考生应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如实、全面、准确填写体检表中要求报考者本人填写的个人病史及相关信息。
  4.考生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当天务必空腹参检。
  5.体检工作是考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考生携带的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须上交集中保管,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信息,考生亲友不得尾随。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影响录用相关疾病的考生,依据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6.体检工作不再另行发放《体检通知书》,所有参加体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按公告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特别提醒:对体重、视力、血压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复测,事后不再安排。同时,考生不按照规定的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其他事项
  1.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举报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督组:0513-59009150
  市卫健委:0513-59009023、5900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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