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公开公告》要求,“考核时间、地点由相关县级卫生健康委根据岗位需要统筹安排后另行通知”,依据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报名情况,现将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3年6月17日9:00-16:00。
2.地点:镇江市创业大学2号楼209教室(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
3.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附3,粘贴正面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填报未落实工作承诺书(附2),(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规培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岗位表,证书尚未领取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4.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报名人数采取不同的考试办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为1:1比例的,直接面试;超过1:1的,笔试+面试,其中专业知识笔试50%,专业面试50%。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超过1:1的,其应聘者笔试时间为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成绩于6月26日19:00前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所有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招聘单位将于6月26日20:00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应聘者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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