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公示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3月6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794736226@qq.com,并同时传真到024-23478969。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2年3月6日18时前传真至024-23478969或发送扫描件至794736226@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2年3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审查: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说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说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说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说明(详见附件3),也可于考察阶段提供。说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材料。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说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2022年3月18日上午9:00,在面试报到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准时报到。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2年3月19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1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8:30入闱封闭管理,9:00面试正式开始。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11层小会议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安图街8-12号。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满分10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拟定于3月2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一楼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本机关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就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考生参加面试时需现场查验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14天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外地来沈考生,一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外地来沈考生,需提前与来沈居住社区、酒店进行沟通,并做好登记和备案,按照所在地社区、酒店相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三)有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被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密接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间内者,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考场,另行安排。
(四)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接受体温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到候考室报到,按要求佩戴口罩、洗手消毒 (口罩、消毒液由组织单位统一提供),并在面试签到表上签到、抽签,未通过现场防疫检测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另行安排。
具体疫情防控政策视属地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
联系方式:024-23461728(电话)
024-23478969(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说明(样式)
4. 待业情况说明(样式)
5.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考录面试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