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市气象服务中心(南京市气象影视中心、南京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内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气象局网(http://js.cma.gov.cn/dsjwz/njs/)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气象服务中心(南京市气象影视中心、南京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0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人员,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33752012@qq.com。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4月14日9∶00-4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①《南京市气象服务中心(南京市气象影视中心、南京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3);
②身份证或护照、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
③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④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选择推荐表》以及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印章)。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
2、资格初审
南京市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4月26日9∶00-4月27日17∶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4月28日-4月30日期间9∶00-17∶00。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5月6日9∶00-5月8日17∶00。
3、信息查询
面试前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气象局网站公布。
4、缴费确认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5、核减(取消)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6、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2)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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