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13号)、《印发〈关于加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吴委办〔2009〕3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吴中区2021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25日至2003年4月27日期间出生)。
5.苏州市区户籍。
6.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8.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生源(户籍)、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称等资格均须于2021 年4月27日前取得。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 年4月2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2021年同期毕业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至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16: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3),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附件1),标题统一为:“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学历+所学专业+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考生是否报名成功以招聘单位邮件回复为准。
3.报名材料
(1)2021年毕业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的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证明)、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社会在职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作为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除上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初审: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至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6:00。
5.陈述申辩及异议处理
(1)陈述申辩: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至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2:00。
(2)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至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5:00。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6.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发放
(1)发放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4:00—16:00。
(2)发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3)发放程序:报名成功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现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应聘人员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通知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的时间及地点在公布考试成绩时具体通知。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形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和考察。因考生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七、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录用前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后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53721。
1.《苏州市吴中区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登记表》
4.《苏州市吴中区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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