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优化单位人员结构,加强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满足新形势下药品监督检查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新成立的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作为省药监局公益一类专业技术支撑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2021年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五)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80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197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二)考核前,用人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具体面试时间由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方案通知考生。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6日9:00-5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6日9:00-5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26日-5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6日9:00-5月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3、通过初审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
1.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在初审通过后注意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复审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招聘主管部门等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可当场领取准考证。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5月8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同一岗位符合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面试成绩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da.jiangsu.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273737,联系人:翟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73687,联系人:董老师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箱:jsdajgjw@126.com
举报电话:025-8327368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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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定).xlsx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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