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2021年盐城市大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会计7名。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2021年盐城市大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会计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会计岗位表》),《招聘会计岗位表》可在大丰智慧云平台(网址:http://www.dfe.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会计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dfe.cn(大丰智慧云平台)。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大丰智慧云平台,登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2021年5月24日9:00 -5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1年5月24日9:00 -5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1年5月24日9:00 -5月30日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1年5月24日9:00 -5月30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1年5月24日9:00 -5月31日12:00
2. 网上确认
(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需要缴费票据的须在缴费界面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6月21日- 6月 23日内登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6月2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日期:2021年6月2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会计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健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发布。请笔试成绩合格者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面试出现缺额,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现场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选岗、公示及聘用
1. 选岗
选岗工作根据《招聘会计岗位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3. 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携带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档案室。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满12个月工作经历且经过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514562、0515-83929210。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5-83512397。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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