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持续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为2022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学校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应届毕业所学专业符合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相应学科(一流学科包括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且各学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均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1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表》(附件)。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http://rcdg.siphrd.com/
3.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16:00。
4.资格初审:由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
5.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材料上传: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16:00。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格式为jpg,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上传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本人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⑤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6.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定岗特选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经选聘单位申请,可对报名阶段核减核销的岗位组织补报名。相关信息通过选聘公告明确的官方渠道对外发布。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选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不低于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各选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面试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形式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70%的计算总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由各选聘单位负责公布,并随后在报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各选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公示
选聘单位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可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视情递补。
八、聘用
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本简章由苏州工业园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6681527(招商员岗位)、66683667(档案管理岗位)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66605920。
附件:《2021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表》
苏州工业园区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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