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街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22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35周岁(1986.11.1—2003.11.1出生),现从事网格员工作且持有网格员工作证的可放宽至40周岁。
6.具有现医药高新区凤凰街道户籍的;
7.2021年应届毕生且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凤凰街道户籍人员;
8.以下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符合专职网格员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和泰州高新发布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凤凰街道办事处政法和社会管理局126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材料。①近期正面二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高320×宽240像素);②身份证及复印件;③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④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及复印件;⑤军人退伍证及复印件(仅限退伍军人);⑥报名时,如实填写《医药高新区凤凰街道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审核的,街道将电话通知到报考人。报考人员也可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进行电话查询。联系电话:0523-82899016。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代为领取的,凭家庭户口簿、报考人及代领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凤凰街道招聘网格员工作组研究后确定,对开考比例数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内容包括从事社区工作必备的政治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写作能力、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江苏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因工作需要,笔试成绩将对现从事网格工作人员和退役军人加5分。笔试成绩将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七、面试
1.人员确定。①经笔试成绩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8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同分跟进)。②经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听通知到凤凰街道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③对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跟进)。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分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不及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八、综合分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考生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政府网站公布。
九、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到凤凰街道政法和社会管理局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十、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政审。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社区宣传栏和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受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向受聘人员发放《受聘通知书》。按照《泰州市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的规定,与第三方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后分配至相关社区。
签订聘用合同前,受聘的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或报到之日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
十三、管理与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江苏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41号)、《关于坚持和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实施方案》(泰高新委办发〔2020〕3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130号)和市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民发〔2018〕141号)进行管理,招聘网格员工资报酬参照城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按照2020年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简章由凤凰街道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解释。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23-82899016
监督电话:0523-8289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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