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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2年南通启东市海复镇招录村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配齐配强村干部队伍力量,海复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干部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原则上具有海复镇户籍或长期在海复镇生活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开拓创新能力,熟悉电脑办公,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以及退役军人。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岗位1、岗位2,相应岗位具体条件如下:

  岗位1:共招录2名(开考比例1: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岗位2:共招录2名(开考比例1: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其他不宜从事所聘岗位的不良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垦牧故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7日—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海复镇人民政府党群工作局(213办公室)。

  3.报名提供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需到我单位开具介绍信);报名表(文末下载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报名表电子版发党群工作局邮箱:hfzdqgzj@163.com;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素质的其他材料。如户籍不在本镇的,需出具所在村(居)或所在单位提供的长期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录用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录用。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通知至党群工作局21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阶段

  考试分笔试、面试,各100分。

  考试成绩计算:按笔试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基础知识100分,包括基本理论知识、计算机操作常识、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求实精神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

  1.体检。按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后,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行政审。

  (七)公示、录用和递补

  1.公示。体检政审合格后,提交镇党委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海复镇镇政府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符合条件者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目前在村居担任网格信息管理员或在镇机关工作的编外工作人员已工作满3个月的,不设试用期)。

  在完成本次村干部招录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另行择优录用若干名村网格信息管理员。

  录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录用人员自行解除,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录用手续。

  3.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次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需要递补的情形。

  三、相关待遇

  录用为村干部的,试用期间村干部报酬按照启东市普通村干部一级一档报酬的7.5折计算。试用期结束后,由镇党委进行考核评价。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评价合格的,由镇党委按照相关程序统一纳入村干部编制管理。

  录用为村网格信息管理员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工,工作由镇党委统一调配。待遇及人员管理参照村网格信息管理员。

  四、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活动由海复镇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0923510。

  (二)防疫注意事项

  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考试(含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等招录环节)当天进入考点(或相关招录活动场所)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务咨询

  本公告由海复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513-80923521。

  中共启东市海复镇委员会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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