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新闻中心(融媒体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综合文秘岗位(1人)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 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工作细心,责任心强;
5. 具有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综合协调能力强。中共党员、有一定文字功底者优先录取。
(二)财务管理岗位(1人)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 会计、财务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4. 熟悉企业财务制度及流程、会计电算化,精通相关财税法律法规;
5.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工作细心,责任心强。
6. 中共党员、拥有2年以上财务岗位工作经验及中级会计职称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sndhr.cn:8012/zpCandidate/a/login
(三)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9:00—6月14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材料上传: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户头联及本人联);③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各类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①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②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最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政审
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除“苏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四、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50。
五、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新闻中心(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186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958024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新闻中心(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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