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经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2年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nantong.gov.cn/)查询。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1986年6月至2004年5月出生。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0月31日。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投递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釆取邮箱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PDF扫描件,打包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序号+报考单位”,发送到邮箱:ntzjjzhaopin@163.com
(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本人在“个人承诺”栏签字)(见附件2)。报名表中填写实习及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单位盖章的证明。
(4)在校任职经历证明(如在班级班委、学生会担任职务等,加盖学校院系公章)。表彰奖励文件(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工作成果及公开刊物发表文章(须独立署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材料不予认可。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2年6月29日17:00之前向报名人员反馈。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6月30日16:00之前进行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将取消岗位的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三)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在笔试当天当场发放准考证。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字能力和综合知识水平。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2)资格复审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如未能完整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
(3)适岗评价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适岗评价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适岗评价成绩的10%和笔试成绩的30%总和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下同),按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适岗评价成绩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将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
(4)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另行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水平。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5)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适岗评价成绩占1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予以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递补
(1)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予以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3)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
(5)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并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八、附则
本公告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59000516;
监督电话:0513-59000503
附件1: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docx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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