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长江南京航道局2022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确定原则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在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7月23日(周六)17:00前填写《面试确认单》(附件2),按照所报考的单位及岗位将扫描版发送至相应单位的邮箱,邮箱地址如下:
长江南京航道局(岗位代码001-004):njhdjrjc@163.com;
长江九江航道处(岗位代码005-010):jjhdcrsk@163.com;
长江芜湖航道处(岗位代码011-018):ghjgui@163.com;
长江镇江航道处(岗位代码019-024):cjzjhdcrsk@163.com;
长江上海航道处(岗位代码025-034):cjshhdc@163.com。
并于资格复审当天现场填写《江苏省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放弃面试者须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3),于7月23日(周六)17:00前将声明书的扫描版发送到相应单位的邮箱。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7月25日(周一)(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到长江南京航道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6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C座)19楼1903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
(4)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带原件及复印件),并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3.其他说明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于资格复审当天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聘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卡,并携带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现场测查体温<37.3℃、无干咳等可疑症状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面试时间及安排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资格复审当天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足3倍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的70%及以上(一线船员岗位和一线测量员岗位为60%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未合格者不予计算综合成绩,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长江南京航道局025-58996836;
长江九江航道处0792-8436364;
长江芜湖航道处0553-3716283;
长江镇江航道处0511-85317762;
长江上海航道处021-51185511。
附件2:面试确认单.pdf
附件3:放弃面试声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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