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批准,玄武区统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择优录用。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数量
统计助理4名(劳务派遣)。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道德品行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经济类相关工作满3年以上,年龄放宽至42周岁。身心健康,无不能在服务性岗位工作的疾病;
4.应具备会计、统计等与经济类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或曾因此受过处罚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玄武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或相关招聘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录用。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阶段
1.公告时间:2023年2月1日下午14:00至2023年2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3.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学信网学历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编外人员报名表。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
报名地点:南京市珠江路275号院内东楼4楼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一地点进行。
2.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合格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面试通知,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3.本次招聘面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考试与录用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无指定备考教材,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该项面试总分数的60%。面试后,用人单位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从高分到低分公示考生面试成绩,同步公示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的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二)体检
体检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行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公示。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在报到通知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特别提醒: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七、待遇
聘用人员收入人均60000元/年左右(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八、招聘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
玄武区统计局:025-83682311
(二)报名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5-83368744;联系人:黄老师。
(三)监督电话
玄武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83682616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75
附件:编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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