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中国艺术研究院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艺术研究、艺术教育,承担艺术创作、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艺术智库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学术交流和展览活动,管理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根据有关规定,我院结合事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现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人员),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人员,当年如期毕业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4.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京外生源须符合落户政策要求,本科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尚在禁考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中国艺术研究院2023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一览表》。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院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应登录网址https://zhaopin.chinahr.com/zhaopin/zgysyjy/index.html ,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时所填报专业须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专业表述一致。
2.资格审查。
我院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需要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有关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少于1:5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为线上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作为辅助参考,不计入总分),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含60分)者为合格,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我院将以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不足5:1的,按实际通过人数面试。
4.考察和体检。
各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设定60分(含60分)为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人员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通过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复查报名信息的真实性。
我院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则视作自动放弃。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在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进行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5.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需以书面形式或邮件、短信方式提交放弃声明。
五、纪律与监督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本招聘公告由中国艺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890417
联 系 人:段老师 李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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