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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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上级人事部门批准,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人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纳入学校人员总量管理。聘用人员依据其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享受学校相关人才引进待遇(购房补贴2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5-30万元,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特殊人才待遇面议,详情请电话咨询)。聘用人员业绩优秀的,学校可推荐申报各级各类政府人才工程。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7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7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https://zp.szit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5M以下,jpg或png格式)、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3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5.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试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
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复审以及考试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教学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和学校网页(https://www.szitu.edu.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187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九、本公告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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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jiang.gov.cn/zgwj/gwy/202308/5a190dcec72844d78e5e3864bb697e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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