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
为优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公开选拔转任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市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3、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我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其中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服务年限为5年;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选拔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转任: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开选拔转任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拔转任全过程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ntrdzzrsc@126.com。
报名时间:2022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3日9:00至9月13日12:00。
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拔转任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PDF格式文档。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mm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报名材料文件名统一为“报考职位+姓名+身份证号码”。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转任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2年9月14日12:00前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笔试
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得分高低,按照选拔转任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未提交的视为个人放弃,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组织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同职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适岗评价与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入适岗评价与面试环节。
适岗评价根据人选的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情况,对人选适岗性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在适岗评价结束后组织,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适岗评价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分别占50%、20%、3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拔转任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同分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转任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生自愿放弃转任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照选拔转任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转任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组织拟转任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转任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集体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取消转任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转任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在公开选拔转任各环节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回复或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近期应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以及本人健康状况,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根据需要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三)本次公开选拔转任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85098187;监督电话:8521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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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格式.doc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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