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
根据《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现将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与选调数量1.5︰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入围考察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考生可于3月15日14︰00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报考职位入围考察分数线及是否入围考察。
二、考察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考察工作采取线上形式进行,请考察人选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选调生工作的老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根据考察组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1.3月16日起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在“查看审核结果”栏目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由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
2.准备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或聘书原件。没有任职文件或聘书的,可由学校相关单位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为:×××同学,××××年××月—××××年××月任××××××××)。
3.准备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奖证书原件。
4.准备大学期间(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研究生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教务部门开具,存入个人档案的版本)、必修课程成绩班级排名(格式为:××同学在××大学就读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在班级××名同学中排名第××名)原件,加盖院系公章。必修课程成绩排名按照学分加权计算。
5.准备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
6.如放弃选调,本人需作书面说明并签字,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确认后,于3月20日前将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电子信箱(jssxds@126.com)。
1~5项有关内容需提前准备好扫描件(或照片),考察时连同原件按照考察组要求的方式提交考察组。
三、请各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协助做好考察准备工作。
1.审核考察人选提供的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
2.3月20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公示考察人选,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院系班级、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发表论文等情况。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必修课班级排名、发表论文须与学校审核的材料一致,如出现遗漏,须及时补充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及公示材料提供考察组。
3.出具考察人选在本校就读期间有无纪律处分情况证明,提供考察组。
联系电话:025—83392800,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邮政编码:2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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