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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第二批12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治安管理,强化辅警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淮安市公安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巡逻防控、维稳处突、伏击守候等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8日至2004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对专业技能和文化程度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7.具有摩托车驾驶证及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在报名、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环节,应聘人员须出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出示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应聘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若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5.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下载《2022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并完整打印。现场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彩色2寸证件照2张。
  2.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26号(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门卫室)。
  4.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招聘流程截止前,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耐心等候电话或短信通知,并请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回复。因不接听电话、不看短信、手机屏蔽群发短信等导致错过招聘相应各环节的,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先进行体能测试,再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1.体能测试
  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测试项目:100米跑(占40%)、俯卧撑(占30%,女性为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占30%)。测试标准参照《2022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3)执行。
  体能测试后在应聘同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具体测试时间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体能加试,取体能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范围,由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门口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待遇参照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现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并到指定岗位工作。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岗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咨询电话:137703824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3987110。
  本公告由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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