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为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外辅助人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外辅助性人员(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即1986年12月8日至2004年12月8日期间出生),身高1.70米以上(含)。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昆山市户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正在服刑、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综合执法辅助工作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
2.应聘材料要求:
(1)本人填写《2022年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编外辅助性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户主主页和本人内页)。
(4)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处,一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时交于工作人员)。
以上证件、证明报考者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部分证明材料需上交原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3.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2年 12 月 08日- 12月 13日,09:00-11:00、13: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杨树路600号),一楼大厅,报名咨询电话:0512- 50126612。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5.加分项申报:
加分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加分可累计,加分计入面试成绩。
(1)中共党员(须提供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关系证明,有效期为15天),面试成绩加2分。
(2)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称号,三等功及以上立功表现,面试成绩加2分(仅限一次)。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面试成绩加1分。
(4)报名时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面试成绩加1分。
(5)持A1驾驶证,面试成绩加4分。
(6)持E照驾驶证,面试成绩加5分。
6.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录岗位和招录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录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报名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导致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均按百分制计算。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为准,完成报名程序后,另行通知。
领取方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
2.体能测试内容:
①1000米中长跑,以4分30秒为基准得60分,每提高1秒加1分,每超过1秒递减2分,不满40分为不合格,总分100分;
②100米短跑,以15秒为基准得分60分,每提高半秒加10分,每超过半秒递减10分,不满40分为不合格,总分100分;
③单杠引体向上,以6个为基准得60分,,每提高一个加5分,每未完成1个递减10分,不满40分为不合格,总分100分。
此三项总分核定标准为160分,若总分未达标,则视为本次体能测试不达标。
3.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总人数超过招聘人数2倍以上的,则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考试通知为准。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加分项),不合格者不计算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成绩高者,如成绩仍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1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八、录用
1.体检、资格复审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经政审、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提供相关录用材料,取消录用资格。
3.人员性质及待遇:招聘人员为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外辅助人员,参照昆山开发区同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标准。
九、纪律和监督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2.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512-50126612
十、本《简章》由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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