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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广泛吸纳各方优秀人才,打造专业精干高效的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推动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泰兴经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履行拟任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备岗位需要的相应学历及职称;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要求;
  7.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问题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分别为:
  1.成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核算人员1名。
  2.襟江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核算人员1名。
  3.润嘉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核算人员1名,融资管理人员1名,工程管理人员1名。
  具体岗位、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2寸免冠正面蓝底照片3张及电子档;
  ④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需于报名前取得;
  ⑤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于报名前取得;
  ⑥相关任职文件、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于报名前取得;
  ⑦《个人信用报告》原件,须自行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gn)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提供本月报告;
  ⑧根据岗位招聘条件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点:泰兴市滨江镇党群工作局(地址: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滨江镇人民政府725室)。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网上报名。无法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将现场报名材料的PDF电子档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ztjy9820@163m。
  3.资格初审及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2023年泰兴经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单位根据《公告》对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滨江镇人民政府72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4.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计划招聘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
  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各岗位考试按照“笔试+面试”形式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公共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须知
  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在面试前因应聘人员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须知
  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四)考察
  由泰兴经济开发区根据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及本公告相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聘用待遇及其他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施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参照同单位、同岗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国有企业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相关招聘信息均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社会上各种类型辅导班及其他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由泰兴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738739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960108
  招聘信息发布:与招聘考试相关的信息,在“先锋泰兴”“泰兴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泰兴市人才网等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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