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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法考试

2023年泰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泰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及要求

招聘流程

巡特警支队

处突勤务

12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取得A1或者B1驾照一年以上并能熟练驾车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身高170cm以上,体重指数18-30。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

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录用

留置看护

4

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身高170cm及以上,体重指数18-30。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执行陪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并享受相应补助。

交警支队

高速二大队交通巡逻

3

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C1驾照并熟练驾驶机动车,泰兴户籍优先。

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录用

高速三大队交通巡逻

5

 

高速四大队交通巡逻

6

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C1驾照并熟练驾驶机动车,兴化户籍优先。

高速七大队交通巡逻

6

指挥中心

接警员

6

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泰州市区道路状况,熟练掌握普通话和泰州本地方言,语言表达能力强,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应用(文字输入速度快、熟悉文档排版)。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政审、体检、录用

网安支队

文秘岗位

2

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文字处理功底、公文写作以及撰稿能力。熟悉图形设计,掌握维护自媒体平台相关技能者优先。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政审、体检、录用

新闻宣传中心

新闻宣传

1

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摄影摄像设备或熟练掌握一款以上专业视频处理软件,有相关岗位经验者优先。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政审、体检、录用

警保处

驾驶员

1

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具有A1A2驾照,并有从事驾驶方面工作经验5年以上。

报名、资格审查、驾驶技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录用

科技处

技术保障

1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通信相关专业毕业,有一年以上计算机、通信、网络维护工作经验者优先。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政审、体检、录用

法制支队

执法办案辅助

14

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电脑,法律专业优先。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政审、体检、录用

警务督察支队

电话访评员

1

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计算机一级以上,法律与计算机专业优先。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政审、体检、录用

看守所

监控员

1

女性 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需值夜班。如缴纳社保已满5年以上,且法定年龄退休前满足社保缴纳最低年限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政审、体检、录用

戒毒所

监控员

1

女性 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需值夜班。如缴纳社保已满5年以上,且法定年龄退休前满足社保缴纳最低年限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政审、体检、录用

  (二)报考者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岗位报名确认人数与招录计划的比例大于3:1的,则按流程实施招录;小于3:1的,则适当降低招录人数,确保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招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于2月13日至2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件到泰州市公安局(凤凰东路69号)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人员可到京沪高速泰兴东收费站出口50米高速二大队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车警官13615170620;报考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人员可到盐靖高速新街收费站出口新街镇古高路110号高速三大队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梁警官13914501234;报考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人员可到盐靖高速兴化收费站出口高速四大队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王警官15850883113;报考交警支队高速七大队人员可到阜溧高速兴化南收费站出口高速七大队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徐警官13852603080。
  (二)报名时须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未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三、考试与录用
  1.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50分)、4*10米往返跑(50分)。报考巡特警支队、交警支队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加分项计分方式为:退役军人加2分;党员加2分;在部队每获得一次二等功加5分;每获得一次三等功奖励加3分;每获得一次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加2分;有其他与招录岗位相关特殊技能证书(需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并经招录部门审核)视情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持有A1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5分;B1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4分,E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2分。可累加计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加分需提供相应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2.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务员行政能力测试》(报考者自行到互联网下载《公务员行政能力测试》题库学习和练习)。报考指挥中心、网安支队、新闻宣传中心、科技处、法制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看守所、戒毒所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报考交警支队人员驾驶技能测试合格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将体能测试成绩与加分项综合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分带入。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报考指挥中心、网安支队、新闻宣传中心、科技处、法制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看守所、戒毒所人员按照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分带入;报考巡特警支队人员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将体能测试成绩与加分项综合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分带入;报考交警支队人员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将体能测试成绩加笔试成绩与加分项综合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分带入。报考警保处驾驶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及驾驶技能测试合格后参加面试。
  4.实操测试。满分100分,报考指挥中心、网安支队、科技处、法制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看守所、戒毒所人员实操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office软件等相关内容,报考新闻宣传中心人员实操测试内容为摄影摄像器材操作或视频后期处理。报考上述岗位人员实行笔试加面试成绩综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操测试人员名单,实操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政审。按岗位需求中,各类成绩占比综合排名,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名单,组织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政审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报考巡特警支队人员各类成绩占比:体能测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
  报考交警支队人员各类成绩占比:体能测试成绩占比30%、笔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40%。
  报考指挥中心、网安支队、新闻宣传中心、科技处、法制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看守所、戒毒所人员各类成绩占比:笔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40%、实操测试成绩占比30%。
  6.体检。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实行一次性制,不合格的,依次替补并经政审合格后体检。
  7.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泰州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须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四、待遇及其他
  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我局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需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考生成绩及录用人员名单将根据招聘流程及时在泰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taizhou.gov.cn)及“平安泰州”微信公众号公布,咨询电话:0523-86320386。
  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523-86320508,86320326。
  六、本简章由泰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辅助人员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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