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考试
因工作需要,如东县司法局等17家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户籍要求:限如东户籍,非如东户籍人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所在如东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其中02-08、36-44岗位限工作地点所在镇(区)户籍,非工作地点所在镇(区)户籍人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所在镇(区)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
4.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止2023年6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其他要求:见附件《2023年如东县司法局等17家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及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
2.报名、照片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6月25日09:00~6月27日16:00。
报考人员应扫描或拍照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如东户籍人员需提交父母或配偶所在如东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02-08、36-44岗位非工作地点所在镇(区)户籍人员需提交父母或配偶所在镇(区)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09-12岗位如是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28-32岗位需提交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57岗位需提交《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三类及以上。所有材料均需上传提交原件。
3.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09:00~6月28日16:00。
招录单位依据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报考人员填报和提交的材料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考人员完善补充。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二份,供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通过微信支付报名费100元(微信支付的手续费自付),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25日09:00~6月29日16:00。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缴费中如遇到问题,请电话联系:13335619835。
6.招录岗位变更:报名确认截止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录人数,直至取消该招录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公告。招录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15:00~17:00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23年7月4日09:00~7月6日17:00登录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电话联系0513-84520883。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履行“诚信承诺书”。
2.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及报考所需材料原件。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证件,真实、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
(一)笔试
1.方式: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开考半小时后不得入场。
4.成绩公布: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公告。
(二)技能测试(10、12岗位)
10、12岗位技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主要项目:进行计算机打字技能测试,打字速度低于40字/分钟者,予以淘汰。技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技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为确认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核报考人员的相关报考材料原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各招录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录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携带材料: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公告和招录岗位简介表报名条件的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如东户籍人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所在如东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02-08、36-44岗位非工作地点所在镇(区)户籍人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所在镇(区)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09-12岗位如是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28-32岗位需提供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57岗位需提供《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三类及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3.人员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录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录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公告。
4.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费10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3.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4.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公告。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3.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二)公示及录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与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未按时办理录用手续,视作自动放弃。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录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录主管部门(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送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录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岗位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资管理办法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01-09岗位另加补贴。
具体待遇请咨询各招录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3-84529912(如东县司法局)
0513-84157010(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513-84155803(如东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0513-81995008(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0868856(如东县检察院)
0513-81901550(中共如东县委政法委)
0513-82939028(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0513-84513396(如东县统计局)
0513-84512689(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0513-81961209(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0513-84199400(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0513-84528991(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13-81996500(如东县县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0513-81965911(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0513-84512593(如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513-84188199(如东县民政局)
0513-80868722(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0513-84120010(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0513-84520883(如东县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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